专业教育背景
江西师范大学律师专业,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2年12月至2004年12月,部队服役。
2005年1月-2009年12月,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年1月至今,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领域
2010年起专注于婚姻继承法领域,是烟台最早专注于婚姻家事方向专业律师之一,2010年8月开办了烟台市首个婚姻家事专业网站-烟台离婚律师网,执业以来,经办过各类婚姻(含涉外离婚)、继承等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千余件,办案经验丰富,良好的办案效果,严谨的服务态度,受到 当事人的好评。
办案之余,经常参与婚姻家事继承律师实务、公民婚恋及财富传承等相关课题的学习交流,把握最新的婚姻家事法律方向。

 

经典案例
 

•  财产分割:房企股东离婚,为当事人一个月内争取到万;
•  房产分割:为当事人争到房子,且只给对方2.75万折价补偿;
•  离婚纠纷:代理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  财产纠纷:
•  诉讼离婚:4年久拖不离,助当事人从痛苦婚姻中彻底解脱;
•  涉外离婚:全权处理涉外离婚案件,免去当事人6次中美往返奔波;
•  子女抚养:假离婚后失去两个子女,助被骗母亲夺回子女抚养权;
•  遗产继承: 

 

行业兼职及荣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家事委员会委员
烟台市妇联公益律师
烟台市优秀律师

 

专业论文
1、2010年7月完成并发表论文《“法定财产制下,婚前一方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并由婚前贷款一方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权属和分割》,该论文结论与2011年7月月4日最高院通过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精神一致。 

 

2、2010年7月完成并发表论文《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债务如何承担”》,该论文结论与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2号)规定的精神一致。
 

3、2016年4月26日完成并发表《浅谈非婚同居的财产分割》。

张旭波律师

电   话:17505358099,17861183099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A座11楼1101室

邮   箱:17505358099@wo.cn

执业单位: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6200710272978